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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-09-24 紐西蘭萬萬稅??


 


最近NZ這邊的社會議題


就是有關10/1之後將要調漲的消費稅(GST)


1989年時,已經從10%調漲至12.5


近年來因為金融風暴的影響


NZ當地企業的經濟疲弱造成國家財務的困難


所以政府單位將進行調高稅收以增加國家收入


之前台灣也是有過類似的動作


看來全世界的政府都走的方向都差不了多少


目前定案將從原本的消費稅(GST)12.5%調高至15


意思就是說你將要花比之前多2.5%的金額


去買一個相同的東西


原本賣100元的東西有12.5元是消費稅


現在就變成商品要負擔15元的稅額


 


但另外一個消息是個人所得稅卻調降


就是說你的薪資收入扣完所得稅之後


淨收入會比10/1之前多出2~5


依照收入級距而有所不同


以一個禮拜收入600NZD的勞工來看


新制與舊制的比較下


他將多保留近16.97元的淨收入


但是他的個人消費勢必提高


且企業對於產品的會計系統、市場價格也將面臨一場重新適應


這個新制多相比較一下對於國家稅收、企業營運與個人收入


都有很大的的影響與變革


 


而我今天剛好看到一篇這樣的社論


在探討這個議題,個人覺得滿有意義的


就節錄下來跟大家分享NZ目前的稅制新法


即便是來Working Holiday的朋友


也是整個消費經濟體系其中的一份子


所以應該也要瞭解一下


 


 


 
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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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先,從個人所得稅的部分來看:


個人所得稅的所得的新制與舊制,從10/1之後,有些許的調降,其表如下:


 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收入級距


現行稅率


新制稅率


014,000


12.5%


10.5%


14,00048,000


21%


17.5%


48,00070,000


33%


30%


70,000plus


38%


33%


 


然後我們再來看,每個階層的勞工每個星期的薪資所得,會有哪些影響:


 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勞工


薪資所得


舊制所得稅


新制所得稅


盈餘


Tom


600


103.12


86.15


16.97


Peter


1,000


196.35


165.77


30.58


Marco


2,500


749.04


650.38


98.66


 


這樣的新制影響與其公平性,也相對引發社會議論,是否有討好富人的嫌疑,賺得越多,卻能繳越少稅!但今年國稅局提出的報告中顯示,其實在早些年前,年收入超過60,000紐幣的高收入戶,在國稅局的會計系統內,早已經繳納超過39%的所得稅,全國前10%的高收戶,甚至繳納近75%的個人綜所稅。所以,新制對於富人來說,並沒有特別的優惠現象。


 


NZ政府調漲消費稅的主要目的,並不是在於增加整體稅額的總收入,而是調整稅收的方向與管道,其宗旨在於關心現行的幾個稅收系統:


1.將提供稅收的利息與福利給現行的勞工族群,以確保稅收的正常使用。


2.將提供足夠的稅收,去支撐國內龐大的老年族群的社會福利機制。


 


所以,調漲GST是勢在必行的趨勢,但同時也會對於現行的消費市場造成不小的衝擊,以企業或是零售商而言,是要選擇將物品調漲的稅額自行吸收或是轉嫁到消費者的身上?以消費者而言,他勢必比以前花更多的錢,才能買到相同的東西,雖然收入增加了,但是花費卻變多了。這些都是接踵而來的社會現象與議題。


以租用停車場來說,你如果同意以月租120元,租用一個停車位,在新制消費稅法下,你的開銷將增加近0.22%的金額支出,停車場管理單位,依法可以向你徵收月租122.67元的使用費,或是一樣要用120元跟你進行交易,而你自己可決定要不要使用這個服務!整個GST消費稅新法對於個人的影響,可以用以下的簡表顯示:


 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勞工


薪資淨所得


生活開銷


盈餘


新稅法影響(以2.2%為例)


Tom


513


200


313


6.95


Peter


834


350


484


10.76


Marco


1,850


500


1350


29.98


 


我想這個消費稅新法的影響,在未來會有更多的問題發生吧~拭目以待嚕


 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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